2020年,陕西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司法部的科学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点、省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紧密结合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持续深化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不断将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引向深入。
凝聚共识提升站位。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武装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召开厅党组会、厅改革领导小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后,陕西省司法厅党组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全系统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突破。
忠诚担当打造铁军。积极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动“两学一做”“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五讲五比五提升”等专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综合运用政治巡察、履职考察、警务督察三项机制,组织对全省监狱戒毒所领导班子进行履职考察和研判,加强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考核评价,强化对重点岗位、要害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服务大局周密部署。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和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的要求,认真部署改革任务,出台了《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方案》等相关专项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20多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改革体制机制。
探索创新激发活力。积极举办“司法行政改革论坛”,开展司法行政改革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推动形成了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改革亮点。省监狱管理局推行的罪犯改造等措施多次在全国会议上做经验介绍,省戒毒管理局推行的试点经验报受到全国禁毒委肯定,汉中市全面推行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做法被兄弟省市学习借鉴,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合作制改革为全省公证机构改革提供了经验,旬阳县“三力联调”乡村调解模式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
聚焦实务抓好落实。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推进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会议上进行交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律师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律师服务管理及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陕西省司法厅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推动改革,明确改革方向和任务,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强化领导、全盘谋划,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顶层设计布局展现新局面。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决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议通过《法治陕西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陕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发展的“四梁八柱”格局基本形成。制定《贯彻落实〈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统筹部署全省司法行政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形成了整体推进、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良好局面。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实效。 坚持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选活动,对全省近百家单位示范申报进行第三方评估,及时对全省29个示范市(县、区)、7个示范单位、24个示范项目的进行了命名。出台了《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加紧起草制定陕西省“十四五”规划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规划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生根,全省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刑事执行体制机制得到新发展。建立刑罚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重新修订《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全力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刑事执行工作质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新进步。全时空、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持续深化,印发了《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方案》,制定了《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着力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这些文件实施都必将对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智能司法建设实现新飞跃。积极参与全国“司法公有云”建设,完成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6类业务系统的上云任务。升级完善现有应用软件体系,基本实现司法行政四大职能业务的全覆盖。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数据融合共享,群众满意指数显著提升。“智慧监狱”“智慧社矫”“智慧戒毒”建设初具规模,智能监管水平稳步提升。
队伍建设管理得到新提升。积极开展建立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招录便捷机制。深入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四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陕西省司法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五个扎实”,进一步建立完善党的绝对领导的监督体系、刑事执行制约监督体系、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体系、服务管理行为监督体系、促进司法公正制约监督体系,奋力追赶超越,努力开创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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