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擘画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蓝图,按照省委领导指示要求,1月28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法治陕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省委普法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主持会议。
2019年,省委依法治省办主动工作、超前谋划,组建专班、深入调研,形成了《规划》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法治建设咨询专家、各市区、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并对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充分吸收。2020年4月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待《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出台后,对《规划》和《实施方案》作进一步完善并印发实施。2020年12月22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庄长兴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规划》和《实施方案》修改完善情况汇报,要求印发前再次征求各地各部门、专家学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意见。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省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会议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定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法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为陕西尽早出台“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路线图、施工图和任务书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认真研究、吸收合理意见,切实做好《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出台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快推动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为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任颖,西安、延安、商洛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所属部分县(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同志,著名法学专家、律师代表,省级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对《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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