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省司法厅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持续推动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双驱工程、县(区)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程、设区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工程、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推动工程,具有陕西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深入推进。召开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视频会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出台《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方案,全面依法治省规划设计不断完善。推广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办理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制定2021年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组织对各市(区)和省直部门法治建设进行考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推动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持续开展“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日趋浓厚。组织各地各部门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4个候选地区和6个候选项目。
二、依法履职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安保维稳部署会议,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会安保维稳工作,切实防范重大风险。扎实开展监狱“百日安全大会战”“大检查、大整改、大排查”活动和“平安戒毒所建设”活动,监狱和戒毒所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始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严格落实“高于平时、严于地方”工作要求,坚持“管住人、盯紧物、切断链”工作原则,针对疫情变化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完善应急预案,筑牢监所疫情防控坚固防线。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强化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未发生脱管漏管问题。1名司法所人员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定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研究立法中的重大事项,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与省政协的立法协商,积极推进设区市行政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强化“开门立法”,不断倾听民意民声。加快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要领域立法,完成《陕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20部地方性法规和《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等4部省政府规章的审查修改任务。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等17个立法项目草案。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和长江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000余件。
四、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重大行政程序暂行规定》,聘任新一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对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一律实行会前合法性审查,办理省政府交办涉法事务142件,对2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扎牢制度笼子,提高议事决策效率。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推进执法资源合理配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省83个单位开展评估,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完善全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推动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加强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64138个。完成全省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人员信息采集,推进各级各类执法单位录入数据。指导省级部门清理证明事项,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44项。清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取消50项,调整174项,保留297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723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渠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扩大专职人民调解员覆盖范围,探索建立“社区+物业+调解员”新模式,形成“人民调解+市域治理”新经验,开展“迎接建党百年 服务全运盛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2万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印发《陕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组织全省6017个单位125868人参与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14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年度复核,“七五”普法工作受到全国普法办充分肯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进校园活动、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不断提升重点人群法治意识。组织200多家律师事务所结对服务527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各地12345市民热线并号运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千人万卷评查、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办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司法鉴定27.2万余件。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和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压力传导有层层递减现象;地方立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环节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基层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够完善,督察和问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政府供给能力和资源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六大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沿正确方向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五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六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七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八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陕西省司法厅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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