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工作短板,持续推动行政应诉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化解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推进作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由2020年的40.35%上升至今年第三季度的96.49%,行政机关败诉率由55.77%降至39.29%,实现了较大进步。
坚持高位推动统筹协调更加有力
市委、市政府将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部署、强力推进,主要负责同志作出专门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对做好应诉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多次召开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明确了党委政法委、法院和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压实了责任。
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坚持抓住“关键少数”,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出庭应诉、带头化解矛盾纠纷。市政府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副市长杨武民、李忠平相继在十余起案件中出庭应诉,积极回应当事人的诉请并做最后陈述,树立了良好典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思想观念得到根本性扭转,开始积极出庭应诉、化解纠纷,“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的情况得到转变。
深化府院联动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大力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凝聚府院工作合力,共同创新制度机制,助推行政应诉提质增效。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完善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学习交流等多项工作机制,特别是“人民法院行函、应诉机关执行、司法行政监督”的出庭应诉监督机制,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提升。同时,市司法局还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检司联合化解机制,对于有化解条件的行政争议,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强化督导考核主体责任不断压实
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不断完善考核指标,加大分值比重。同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约谈机制,每季度通报全市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县(市、区)及市级部门,特别是负责人应出庭未出庭的“点名道姓”、约谈提醒,向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制发提醒函。通过考核、通报、约谈等措施有力增强了制度刚性,压实了主体责任,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应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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