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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法治建设】宝鸡市金台区533名“法律明白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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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5 20:12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 浏览数:

近年来,宝鸡市金台区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精准分型、层级负责、强化保障、科学统筹,不断壮大队伍、提高能力、规范工作,有效促进全区533名“法律明白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显身手。

“33114模式”推进培养工程

划分三个类型,确定三个层次。根据基层发展实际的侧重和特点,将全区各行政村(社区)分为综合保障型、产业发展型、文旅融合型三种类型,组织专业力量、编写专门教材,针对不同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开展精准培训。分三个层次强化管理,一是各村(社区)两委会成员、调解组织成员中的“法律明白人”,由区级层面组织管理;二是村(居)民小组长、网格长中的“法律明白人”,由镇街、相关行业部门以及村(社区)共同组织管理;三是产业经营户、村(居)民中的“法律明白人”,由村(社区)组织管理。一揽子统筹,一键响应。集中各部门、各社会团体等各类资源,在培训、服务等政策上向“法律明白人”倾斜,对“法律明白人”服务群众工作落实适当补贴,促进其有效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整合网络资源和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强化智慧服务能力,让“法律明白人”在学习、工作过程中通过一个窗口,就能及时、方便地得到司法行政系统全部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为群众服务提供充分便利。“四有”支持保障我们按照需求导向、服务群众,多方参与、协调配合,区别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在示范村上落实“四有要求”(有平台、有阵地、有场所、有活动)。

“四个融入”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融入村务管理,深耕源头治理。积极鼓励和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决议和民主议事,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积极出谋划策,提出有法可依、切合实际的建议,助推基层事务管理规范运行。截至目前,“法律明白人”累计宣讲法律政策189次,参与各类自治活动69场。融入纠纷调处,稳固基层基础。注重将“法律明白人”发展为人民调解员,积极协助当地调解委员会参与纠纷调解,就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承包、抚养继承、伤害维权、经济纠纷等问题作出详细解读,并结合优秀调解案例,将法律法规、政策传达给群众,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法律明白人”共调解矛盾纠纷935件次,纠纷化解率达96%。融入法律帮扶,提升民主法治。组织和动员乡村“法律明白人”主动协助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困难群体“一对一”法律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需求,引导、帮助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积极用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能人”优势,依托法治主题公园、法治广场、百姓舞台等载体形式,在示范村建设法治文化街景小品、普法长廊、说法天地,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积极法治氛围。2023年以来,全区“法律明白人”对接法律服务161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50余场次。融入培育提升,强化考核激励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聚焦解决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知识、法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法律明白人”全部参加岗前培训考试,个人基本情况上墙公布,日常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年终组织述职评价,综合评定“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等级。对评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在发展培养党员、评选普法先进、推荐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在项目保障、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认真履职且拒不改正以及出现其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除名。

“三重引领”促使“法律明白人”有为有位

先进模式示范引领大力推广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热敷法与冷处理”“六心”工作法、说法板凳会、联动调解法、调解“五部曲”等鲜活经验,各类小分队、“三人团”等灵活管用的服务方式,联盟制、评星制、选派制、网格制等提升服务效能、拓宽服务边界的做法,开拓思路和视野,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工作效率和影响力。个案突破示范引领辖区宝福路103号院刘师傅两口子反映所住小区预收水费清算难、与物业沟通无效等问题,宝福路东社区“法律明白人”康冬雪了解情况以后,发现双方都有调解意向,采用换位思考、分头调解、实地查看等方式,结合《物业管理条例》,逐一分析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以及纠纷的是非道理、个中曲直,理清退补物业费事实,得到双方认可,事情圆满解决。金台区抓住此类典型案例,深入分析解剖,总结方法经验,促进矛盾化解质效,助力“平安型”社区建设。先锋模范示范引领。金台区有4名“陕西省优秀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2名“全市十佳人民调解员”。薛佳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8年来,她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进社区”等法律法规宣传,主导成立“五老调解室”,开办老年人智能手机培训班,利用法律特长帮助居民群众解决日常遇到的各类问题,先后组织各类法治宣传30余场次,服务群众近420人次,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认可。在先锋模范的引领下,全区“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成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强化基层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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