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开展以来,西安市碑林区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碑林建设的重要内容,立足实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渗透力和影响力,探索建立起区、街道、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格局,盘活普法队伍力量,激活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基因,开拓“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法治文化载体,推动法治文化更加鲜活、更接地气、更好传播。
法景融合,厚植底蕴 打造法治文化“新阵地”
“很久没来兴庆宫公园了,没想到在东南角有这么大的变化,‘法治广场’这个创意好,让我们在逛公园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就感受到了普法教育。”退休教师周大姐在游览公园时感慨道。
近期,兴庆宫公园的东南角有了新变化:耳熟能详的法治古语朗朗上口,融合唐文化和法治元素的雕塑与自然美景遥相辉映,还有备受游客青睐的法治主题凉亭、座椅……前来散步游玩的市民,被无处不在的“法”元素深深吸引,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娱乐休闲中培养良好的法治意识。
“兴庆宫公园是很多西安人儿时的回忆,近年来也完成了整修提升,碑林区司法局在与公园方进行沟通后,采用唐元素和法治文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计,在依托公园原有游览步道、绿化景观的基础上,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治主题,设置法治文化雕塑、法治宣传标牌、法治宣传展板等,赋予公园法治文化活力,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说道。
近年来,碑林区整合利用各类资源,深度挖掘辖区文化特色,依托公园、围墙、社区广场、橱窗、雕塑等载体,综合采用文字、漫画、标语等多种形式,打造内容更丰富、涵义更广泛、效果更佳的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目前,碑林区拥有法治文化广场2个,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文化街墙16个,法治文化宣传栏500个,打造了一批集法治文化熏陶、休闲娱乐观赏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法治文化阵地。
线上线下,拓宽渠道 创新普法宣传“新载体”
“大家好,今天是宪法日,我们可以看到我们身后盛安广场的大屏幕上也是在循环播放着宪法宣传片,这刚好是碑林区的宪法宣传现场,现在让我们一起去现场看看……”在今年“12·4”宪法日当天,西安广播电视台的记者对碑林区宪法宣传周情况进行报道,而她提到的商场LED屏是碑林区加强全区社会面法治宣传的举措之一。
近年来,碑林区充分利用沿街商铺、市政设施、市场商场、地标性建筑、楼宇灯光等各类场所的LED显示屏,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日期投放法治宣传标语、设置法治宣传元素,将法治宣传内容更形象、更生动、更立体地展现在来往群众眼前,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不止线下,在线上碑林区司法局打造了以“法治碑林”为引领,集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为主体,横连部门、纵贯社区、覆盖全区的新媒体普法矩阵,开设“法治碑林一周集锦”“以案说法”“追剧普法”“新法速递”等多个栏目,发布普法文章视频1万余条(部),阅读量达5000余万人次。“法治碑林”微博、公众号长期位列全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先后两次荣获“全国十大司法行政系统微博”。开设“碑小司来咧”视频号,搭建“法治碑林”直播间,组建司法局融媒体工作室,开辟“法治大家谈”视频栏目,目前已拍摄20余期,多渠道讲好新时代碑林法治故事、传播好新时代碑林法治声音。
深耕细作,突出特色 塑造法治碑林“新品牌”
“下面,请与会领导为‘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颁奖!”12月1日上午,碑林区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发布仪式在钟楼广场前隆重举行,发布仪式现场还有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和全区各单位的摆摊普法宣传,让群众在享受视听盛宴中接受法律熏陶,在轻松愉悦中增强法治意识。
碑林区“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是由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主办,截止目前已经连续举办三届,先后被西部法治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日报等多家省市媒体关注报道,投票界面全网累计阅读量破20万,参与投票人数15万余人,是陕西首家区县级举办的“双十”评选活动,成为碑林特有的法治文化名片。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近年来,碑林区司法局组建碑林区“法治文艺小分队”,在全区8个街道开设“法律服务便民集市”、在全区98个社区创立“社区法律学堂”……同时全区各单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涌现出一大批拥有碑林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暖心警务会客厅”,“永宁春晓”未检工作室,“碑法之声”普法宣讲团,“法伴成长 向阳花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小葵花”直播间……全区总动员齐发力,不断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的领域和维度,助力精准普法浸润民心。
以文化涵养法治,以法治浸润人心。下一步,碑林区将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面,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彰显碑林法治文化魅力,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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