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19时许,榆林市靖边县司法局干警闫豪东同志驾车行驶至新桥水库大桥西侧约200米路段,突遇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其中一辆车侧翻于道路中央,浓烟四起;另一辆车停于前方路边。现场车流密集,二次事故风险较高。
紧急关头,闫豪东同志临危不乱,立即采取行动:首先开启车辆双闪警示灯靠边停车,并迅速在事故现场前方远处设置安全警示三脚架。随即,他冲向侧翻车辆查看人员伤情。发现车内司机及乘客被困,且因车门变形、安全带锁死无法脱困,闫豪东果断向周围群众求助,寻求工具剪断安全带。
时间就是生命!闫豪东争分夺秒,成功从侧翻车辆后备箱处救出副驾驶位女性乘客。此时,车辆发出异常爆响,随时有燃爆危险。面对险情,闫豪东毫不退缩,在热心群众协助下锯开司机安全带后,他再次尝试从后备箱救出司机,但因司机体型受限未果。
危急时刻,闫豪东敏锐发现途经洒水车,立即请求协助灭火降温。他不顾全身被水淋透,奋力拉开车辆后门,最终将司机安全救出,并安抚其情绪。确认两名伤者均安全转移后,闫豪东又组织现场群众合力将侧翻车辆推正,恢复交通,并协助报警。待处理妥当,他便悄然离开现场。
事后,获救车主经多方打听找到闫豪东,并提出物质酬谢,被其婉言谢绝。8月14日,心怀感激的车主专程前往靖边县司法局,向闫豪东赠送了一面印有“无私救人献爱心,品德高尚暖人心”的锦旗,对其英勇义举表达诚挚谢意。
靖边县司法局对闫豪东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予以通报表扬。靖边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全局干部大会上号召全体干警向闫豪东同志学习,学习他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临危不惧、科学施救的崇高品质和英勇义举,要求全体干警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担当,共同树立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展现新时代司法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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