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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司法所改革建设交流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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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5 17:08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浏览数:

81日至4日,应西藏自治区司法厅邀请,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同志带领西安市、宝鸡市优秀司法所长代表赴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参加全区司法所长培训班暨司法所长论坛。期间,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介绍了陕西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司法所和宝鸡市陈仓区慕仪司法所负责人就亮点工作在司法所长论坛上作了交流发言,并与参训学员进行研讨互动,受到西藏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和参训学员充分肯定和好评。

2019年以来,陕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理顺体制、夯实基础、规范提升为重点,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大力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创新发展。一是坚持在理顺体制上求突破,注重解难题破困局。把落实司法所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担负社区矫正等职能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多次汇报,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正确方向。联合省委编办等部门对司法所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请省委省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机构规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破解了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干部队伍不稳、职能发挥不强等难题。二是坚持在规范提升上做文章,注重树标杆激活力。2019年底全省全面完成司法所转隶划转归县(市、区)司法局管理,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好、人员队伍发展好、体制机制完善好、基础设施配备好、经费保障落实好、职能作用发挥好)示范创建活动,广泛提升了各地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主动性。以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为蓝本,全力打造大荔、洋县等司法所建设“样板工程”,召开“六好司法所”示范创建经验交流会,让各地“学”有目标、“做”有标杆。由厅领导带队赴各地进行考核验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逐项查验打分,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实践检验。三是坚持在职能发挥上出实招,注重提实效促发展。研究制定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出台了全省统一的司法所业务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所双重管理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意见》,有效解决了司法所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看得见管不着”和“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在发挥传统职能基础上,探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经验做法,同时,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大力推进“智慧司法所”建设,形成了上下互通、资源共享、一网通办的工作格局,提升了司法所信息化实战能力,打通了司法行政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这次研讨活动扩大了陕西省司法所改革建设实践与兄弟省份的交流和影响,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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