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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举办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视频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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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1 16:12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浏览数:

1210日,陕西省司法厅对新任的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组织了为期一天的专题培训。培训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办,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会议强调,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司法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行政的有效形式,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要切实认识到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现实需要,是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体现和保障司法民主的有效途径,是司法行政机关强化职能作用、开拓发展空间的重要载体等三方面的重大现实意义。

会议指出,自2015年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全省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检察机关办案及检务活动2000余件(起),监督3200余人次,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作用,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今年,按照《陕西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层层审查、公示公告等程序,选任了9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和595名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开高效,走在了全国其他省市的前列,受到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会议要求,各人民监督员要珍惜学习机会,切实学有所得。要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为参与案件监督打下坚实的基础。要结合监督履职,切实增强素质。各人民监督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履职过程中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职,敢监督、善监督、会监督,严守法纪、恪尽职守。要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助力发展。要立足于全省法治建设大局,立足于司法公正的实际需要,积极发挥自身监督职责,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实现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

培训会上,省委党校、省检察院的专家教授分别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理解与适用,刑事检察视角下的人民监督员监督实务等专题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了授课辅导。授课专家教授的讲座政治站位高,业务知识丰富,可操作性强,受到了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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