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近日,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理了周至县首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周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羁押于县看守所。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在收到公安机关《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品尚迅速组织干警开展核查工作。
在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律师的情况后,该院及时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因该案社会影响较大,驻所检察人员立即向案件管理部门报备,通过电话告知其辩护律师,并书面通知该院技术信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在询问在押人员前,检察人员根据规定专门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形成了意见笔录并由辩护律师签字确认记录在案。在做好疫情防护的情况下,检察人员在看守所讯问室向杨某某告知了询问合法性核查相关权利义务,对侦查人员的取证情况进行详细询问。整个过程中技术人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启动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该院将切实贯彻落实该项制度,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协商,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积累核查经验,制定、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侦查机关依法、文明办案,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发生,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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