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张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两位被害人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赠送“秉公执法伸正义,为民办案树检威”的锦旗,感谢该院在案件办理中准确定性、公正执法,依法打击“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积极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
该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八人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涉恶势力案件,系西安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向被害人出借资金为诱饵,收取高额砍头息,欺骗或强迫被害人转单平账、以贷还贷,收取高额违约金,对部分被害人以强占房屋、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催收债务。随后,张某某等人向外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虚假诉讼获取非法利益。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把功夫下在“准”字上,科学厘清案件法律关系,透过张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制造的民间借贷假象,准确认定其制造虚假给付事实、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通过虚假诉讼使非法利益合法化等几个方面的套路贷特征,认定其套路贷本质。案件提起公诉后,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举证充分,论证扎实,公诉有力,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定性得到两级法院的认可,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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