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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母亲,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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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2 15:01 来源: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我是个农村妇女,也不太会说话,我这十年来遭的这些变故,真的幸亏有党和国家在帮助我们,我非常感谢检察院,是检察院的同志,联合了市里县里这么多单位,向我们伸出援手……”120日,在汉中市勉县同沟寺镇照壁山村的农户家中,张某面对来到自己家中进行救助工作的检察干警和各部门干部时,泣不成声。

坚毅女子,为母则刚

居住于勉县同沟寺镇照壁山村的张某,用“命途多舛”来形容并不为过。

201311月,张某丈夫朱某举突患脑梗死,在汉中救治无果的情况下,送往北京天坛医院就医。辗转20余天,丈夫才住院做了颅内手术,虽然保住了一条命,但已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此时家中已欠下20余万元的外债,赡养老人、抚养一双儿女的重担压在了张某一人身上。

“不管咋难,我都不能让我两个娃没饭吃、没学上!”张某没受过太多的文化教育,却是位淳朴、坚毅、有担当的女子,在相关扶贫政策的帮扶下,张某获得一笔小额贴息贷款办起了肉鸡养殖。

“张某能干得很哩,为了压缩成本,她会自己焊接鸡笼。”时任照壁山村村委会主任刘建生说,张某那10多个鸡笼都是她自己在家焊接的,她的勤劳踏实在村里有目共睹。

“我存下钱,除了给娃儿看病、上学,其他的生活开销我是能省就省。”终于在2019年,依靠养殖肉鸡,张某偿还了家中所有的贷款实现脱贫。张某本人也在202010月被评“2020年陕西省脱贫攻坚奖”奋进奖,同时也获得了汉中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证书,生活好不容易走上正轨。

飞来横祸,再陷困境

张某的婆婆早年间就已离世,丈夫丧失劳动力后,只有公公朱某成略尽余力帮衬打点着这个家。可好景不长,202147日,朱某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去镇上零售肉鸡时,被同镇于某驾驶的无牌四轮燃油车撞倒导致肋骨骨折、颅脑重伤。

朱某成被送去汉中市中心医院进行两次开颅手术,共花费医疗费18万余元,而肇事方于某所驾驶的燃油车未购买保险,案发后于某只支付了3万元医疗费,再无赔偿能力。为给公公治疗筹钱,张某去银行贷款、去各处找亲戚朋友借钱。但还是因缺治疗费未愈出院,导致朱某成因颅脑损伤引起脑部积水,神志不清。

刚起步的正常生活突遭打破,现全家老小五口人,丈夫、公公因病卧床,尚未成年的女儿、儿子分别就读高中和小学,均依靠张某一个人来照顾,家中再无其他收入来源,而公公病情的后续治疗费用,更是令张某感到无助与绝望。家庭因此变故再次陷入困境。

司法救助,检察有情

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肇事方于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时,发现本案中张某一家的司法救助线索,立刻将该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主动启动救助程序。

为实现扶危济困,更好地帮助张某一家渡过难关,勉县人民检察院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为该案开通“绿色通道”,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以解决朱某成急需治疗相关费用。同时,该院积极组织该县同沟寺镇、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协调工作,有针对性地实施综合帮扶:向民政部门建议将朱某成享受的B档低保提升到最高档A档,同时给与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协调教育部门一次性给与张某女儿朱某佳一定现金救助,张某的儿女所在的学校对其进行费用减免,并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补贴,使张某的两名未成年子女重拾学习生活信心。

120日上午,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蹇利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吴太鸣一行,联同县民政局、教育局和同沟寺镇的部分领导,以及勉县第二中学、官沟小学的校长和班主任,前往张某家进行慰问。

“张大姐,你放心,现在你女儿在二中有学校照顾,等两年后你孩子们考上大学了,我们帮你联系企业,这些企业有资助大学生的相关政策……”

“后期我们和妇联也联系一下,争取一些相关的帮扶……”

20号这一天是农历大寒节气,张某的小儿子朱某恩穿着官沟小学为他购买的新棉袄与自己的班主任老师合影留念。“谢谢各位同志对我家的援助,我真的觉得就我们家这些年遭的这些事,多亏了党和政府一直在帮扶我们……”面对生活的磨难也不曾低头的张某,终于在众人面前泣不成声。

“张大姐,咱不哭!我真的很敬佩你,你是位了不起的母亲,我们会为你再争取更多的帮助,和你们一起攻克难关,你们一定要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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