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多元化救助机制,市、县两级院上下联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元化、多渠道、多途径对刑事被害人开展救助,协调县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帮助刑事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全力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1年7月,该院在审查起诉于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时,了解到刑事被害人朱某家庭遭受两次重大变故,2013年,朱某儿子患脑梗死在北京治疗好转但丧失劳动力,家庭欠外债20余万元;朱某所在地镇政府为朱某儿媳办理小额无息贷款养鸡,靠养鸡7年偿还完外债和贷款;2021年4月7日,年近七旬的朱某驾三轮摩托去镇上卖鸡时,被于某驾驶的无牌四轮燃油车撞致肋骨骨折、颅脑重伤,治疗花费18万余元,于某支付3万元再无力支付,朱某家庭又欠15余万元外债,加之家中两个学生需供养、朱某及其儿子后续治疗费用,把这个家庭再次逼入困境。
该院控申部门接到办案检察官移送线索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申报、审批等程序,及时向朱某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后,又报请市检察院联合救助,市院立即启动申报、审批等程序,对朱某家庭申请司法救助。市、县两级检察院联系勉县民政局、教育局、同沟寺镇政府、勉县二中、官沟小学等单位,讲明朱某家的遭遇和面临的困境,呼吁各单位尽职能共同向朱某一家伸出援助之手,各单位闻讯而动,县民政局与镇政府立即将朱某家庭享受低保B档提升为低保A档,发放临时救助金5000元;县教育局、勉县二中决定减免朱某孙女高中所有费用、每年向其发放生活补助2500元,官沟小学为朱某孙子减免了各种学习费用。2021年底,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蹇利、市院检察官联合县民政局、教育局和同沟寺镇领导前往朱某家送去慰问品和关怀,勉县二中领导及班主任老师送给朱某慰问金1000元、官沟小学给朱某儿子购买了新棉袄及学习用品;检察官还联系了企业爱心人士及志愿者协会,在其孙女考上大学时,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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