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着力提升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2019年以来,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数 430 件,认罪认罚适用率87.2%,确定量刑建议率100%,法院已判决案件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98%,较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全力构建和谐社会。
强化政治站位,节约司法资源。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司法价值;简化办案流程,对提起公诉的案件,着重在程序上从快从简,对不起诉案件,简化审批程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将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贯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过程。
强化释法说理,促使真心认罪认罚。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由承办检察官在批捕或起诉阶段向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消除犯罪嫌疑人的担忧和顾虑;充分尊重律师意见,与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值班律师平等沟通,准确把握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内心认同接受量刑建议,促使其真心认罪认罚。
强化案例指导,增强认罪认罚多元认同。认真研究近年来法院各类案件判决情况及影响量刑的不同情节,通过类案取证指引,完善取证规范和证据标准,引导公安机关提高证据的针对性,确保在提出量刑建议时有足够充分的依据;员额检察官与员额法官不定期对已判决的案件进行探讨,及时沟通意见,充分交流,推动两家实现互信互认。
强化践行“枫桥经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与被害人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将犯罪嫌疑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退赃退赔、和解作为从宽处罚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向被害人阐明法律适用条件及理由,争取案结事了人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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