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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出实招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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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15:05 来源: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能动履职,督促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真正做到了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前面,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了生产安全,推进了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取得了预期成效。

强化宣传引导,打好安全生产“强心针”。利用本院新媒体工作室拍摄了宣传安全生产的短视频,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单位,深入乡镇、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深入生产企业宣讲“八号检察建议”,将安全生产挺在前面,抓在手上。通过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督促企业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水平。

 强化协作配合,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防护网”。加强与应急、公安、环保、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合作沟通,结合“八号检察建议”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担当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开处方”。将“八号检察建议”送达县应急管理局沟通后,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做到对隐患检查发现一处、整治消除一处。

截至目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全县114个重点单位和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30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23份,办理消防行政案件18起;检查特种设备170余台,共发现安全隐患17个,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查封并限期拆除1个违规安装的大型游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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