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原因,我们今天通过视频对被不起诉人小庞(化名)宣告不起诉决定。”检察官向视频屏幕里的小庞、小庞的父亲、辩护人、帮教老师以及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宣布。“首先,请帮教老师对小庞在帮教期间的表现进行简要说明。”
“好的,检察官。小庞的帮教考察期为10个月,在考察期里,小庞的表现非常好,除了上学外,还能帮助家里做家务,并利用假期时间打工,减轻家里负担。特别需要提出的是,在帮教考察期间,小庞还作为志愿者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为社区平安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帮教老师一面看着屏幕中自信大方的小庞,一面给予小庞很高的评价。
听到这里,屏幕中的小庞、小庞父亲、辩护人、民警、检察官和助理,都感到非常欣慰。小庞也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
“鉴于小庞在帮教考察期表现良好,附条件不起诉期限届满,我们今天对小庞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在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和不起诉记录封存决定书。”……
时间回到去年7月---
高二暑假期间,小庞想和同学出去旅游,又不想给家里增加经济负担,遂上网寻找挣钱的办法,经“好友”介绍,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涉案银行卡成为网络诈骗的工具,公安机关很快抓获小庞并依法移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小庞系未成年人,认罪认罚,家庭帮教条件较好,尽早让小庞重返校园可能是处理该案的最佳方案。检察官一方面加紧对小庞进行社会调查,一方面依法征求各方意见,快审快办,对小庞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根据小庞的涉案情节确定考验期为10个月,并委托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对小庞进行帮教考察。
一年后的8月,未检检察官收到了帮教老师发来的喜讯,小庞通过高考顺利考上大学了。
未检检察官非常激动,掩饰不住喜悦的心情,这已经是他今年收到的第三个好消息了,因为同时考上大学的还有另外两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
近年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严格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工作原则,在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时时处处以人为本,通过谈心谈话、指定法律援助、委托心理疏导,委托帮教考察等等工作措施,形成司法合力、社会合力,为涉罪未成年人创造纠错的良机,并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助力他们步入人生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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