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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守护湿地万顷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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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6 15:03 来源:西部法治报 记 者 / 高虎 浏览数:


西部法治报 2026年03月26日04版


关中平原检察院检察官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取样。通讯员 陈兰兰 摄

渭河清波映岸绿,赵氏河畔飞鸟集,嘉陵江上芦苇摇……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陕西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拥有湿地总面积30.85万公顷。

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黄河、长江流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跨界协同破难题 流域治理聚合力

“河水清了,鸟也回来了,看着踏实。”3月8日,居住在渭河眉县段附近的村民望着眼前水清岸绿的湿地风光赞叹道。这一改变,源于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对跨区域环境问题的精准监督。

2025年2月,关中平原检察院通过陕西省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系统发现线索,某地处两县交界处的污水处理厂存在非法排污行为,污染可能波及跨县流域。依托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形成的“集中管辖+属地协作”监督格局,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发现排污口污水横流,多项水质严重超标。结合全省第二次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工作,办案团队对渭河流域湿地开展延伸排查,又相继发现湿地芦苇连片焦黑、湿地被非法开垦、高秆作物过度围河等问题。

“河流治理需系统施策,必须打破区域和部门壁垒。”关中平原检察院办案人员赵荷萌介绍道,关中平原检察院充分发挥跨区划履职的“跨”字优势,运用“上下一体、左右协同”工作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不同属地镇政府及林业、水利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份,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治理。

如今,整改成效已然显现:23亩烧荒土地完成全面清理,上万棵高秆作物被移除;涉案污水处理厂被处以130万元罚款,当地另一家污水处理厂同步完成提标改造,日处理能力提升至6000立方米,该区域的水环境与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跨区域流域治理的合力持续凝聚。

系统治理补短板 湿地生态焕新颜

2月初,铜川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水波粼粼、飞鸟翔集,勾勒出一幅和谐的生态画卷。

谁能想到,几年前这里还存在垃圾遍地、反光条随意架设、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2023年5月,陕北高原检察院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立案调查,发现执法主体多元、职责交叉是问题久拖不决的核心原因。

为破解这一难题,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强化系统观念,统筹两级院检察力量成立联合办案组,制定统一整改方案、统筹整改进度,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协同推进整改工作。

铜川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检察监督的推动下,湿地公园内的违建被逐一拆除,积存垃圾全面清理,非法养殖行为被依法取缔,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面貌焕发新颜。

科技赋能提质效 精准监督护生态

嘉陵江略阳段,水鸟翩跹、芦苇摇曳,一江清水缓缓流淌,这片湿地生态的恢复,正是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的生动实践。

2023年年初,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发现一条“网络售砂”线索,随即部署秦岭南麓检察院循线追踪。

办案人员在某县嘉陵江边调查发现,大量疏浚砂石压占河道湿地,邻近搅拌站存在危废渗漏问题,严重威胁堤坝安全与水体生态。而该涉案现场位于秦岭重点保护区、嘉陵江河道及嘉陵江省级重要湿地三重生态敏感区,且地形地貌复杂,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据秦岭南麓检察院副检察长管卫民介绍,为精准固定违法证据,办案人员运用无人机航拍建模技术,将现场三维模型与秦岭保护规划图、嘉陵江河湖划界图精准叠加,直观、清晰地呈现出破坏农用地、挤占河道行洪断面、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等违法事实。

经深入调查,查明陕西某工程公司在河道施工中违规建设拌合站,非法占地堆砂约6万立方米,且跨域销售疏浚砂石未申报缴纳资源税。

针对行政监管层级多、跨区域协调难等问题,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统筹指导秦岭南麓检察院以事立案,组成联合办案组开展分级监督,先后向市县两级4家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并向水利、税务部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在检察监督的推动下,涉案区域的违法堆料场被彻底清理,危废管理工作得到规范,被占用土地完成复垦并新植柳树5000棵。

从线索发现到生态修复,从个案办理到机制创新,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通过跨区划履职,在湿地保护领域探索出一条符合地域特点的公益司法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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