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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建好用好沟通会商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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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30 18:09 来源:驻厅纪检监察组 浏览数:

“刚才几位处室负责人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履行职能监督、行业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对驻厅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非常感动,深受启发,照单全收。”日前,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在与厅机关中层干部就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开展谈心谈话专项会商时动情地说。

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常态化沟通会商,是贯通“四项监督”、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的有效载体。《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发布以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坚持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清单、重大事项沟通会商、监督信息常态化共享等制度,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聚焦首要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准确把握省司法厅在全面依法治省、法律服务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等方面的职能定位,把督促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建立《监督清单》和《监督检查登记表》,实行闭环监督。选好用好日常监督载体,通过参加列席会议、开展谈心谈话、受理信访举报、建立廉政档案、做好廉政意见回复等,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今年以来,先后受理信访举报100余件,回复廉政意见1300余人次,开展谈心谈话120余人次,开展问卷调查1680余人次。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与厅党组书记交换意见,就廉洁风险防控、问题线索处置、开展源头治理等提出建议,督促厅党组立行立改,层层传导压力,指导直属系统各单位完善22项工作制度。

紧盯关键少数,明确监督重点。支持督促厅党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任务分工,明确领导责任和完成时限。9月下旬,会同厅党组对照《主体责任清单》规定的节点频次,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判会,会上,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进行了重申解读,对厅党组制定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若干措施》提出意见建议,并决定着手与厅机关纪委联合修订《厅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履职记实手册》,共同搭建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

坚持纠树并举,深化建章立制。会同厅党组研究制定《监督执纪监督执法沟通会商办法》,从工作机制、方式方法、频率频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决定党员处分、联合监督执纪等予以规范。比如,明确省司法厅“10个必通报”事项,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厅机关报备的“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事前预警提醒等。为避免“一商了之”,驻厅纪检监察组还及时督促驻在部门对会商问题和意见列出任务清单,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跟进监督问效。

下一步,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还将推行月报告和季度联系会议,加强对厅直属系统各单位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统筹系统力量,压实政治责任,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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