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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省直机关“学法用法标兵”风采录 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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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9 22:04 来源: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浏览数:


王雅丽    现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三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深耕立法一线30年,组织制定百余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涵盖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近年来,致力于环境资源保护和农业农村方面立法,工作成效受到各方面认可。负责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百余部、审查备案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两百余件,有效维护了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积极参与全民普法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在省电视台、新华社、陕西日报等媒体对出台的法规进行宣传报道,有效提高知晓度和群众守法意识。制作微视频“一次恪守人民至上的小切口立法”,获评第六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优秀作品奖。开展黄河保护法和渭河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会,协助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依法保护湿地、共守绿水青山”活动,推动法律法规有效贯彻落实。多次到厅局和各市开展专题讲座,讲授立法法、监督法等。编写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释义、渭河保护条例释义,对条文进行细致阐释,发挥指导作用。所在处室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组织起草的《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作为本省首部小切口立法被评为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

尚淑萍    现任陕西省发改委法规处一级调研员

“八五”普法以来,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以举办“发展改革讲堂”的方式,邀请专家进行宪法等专题学习,多次组织机关干部和委属单位公职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强化了全委干部法律意识。举办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涉及发展改革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力度,把普法融入到相关立法和执法过程中。组织编撰秦岭《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释义)》宣传读本,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组建《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讲小组,深入市区和行业部门开展宣讲,大力推进严格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措施。为加强新修订的《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措施,在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栏目,开展“落实新条例,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新闻报道,在省政府网站“秒懂陕西政事儿”专栏公开发2期《条例》动漫解读视频,提高了《条例》知晓率。

邹 博   现任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在汉中市城固县基层挂职锻炼,坚持学法用法结合,深入参与“进知解”工作,认真研判化解群众投诉,处理居民纠纷、信访共8起,处理12345市长信箱投诉14起,入选全国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 积极服务厅机关法治建设,2023年累计反馈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意见15次,组织厅系统70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和考试,209人参加2023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刘晓琴    现任陕西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秘书科科长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分工方案,多年来主导起草全省法治公安工作要点等。每年完成相关报告、总结等文件材料50余件。依托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贴近实战、深入浅出讲解疑难问题,近年来,累计向全省公安机关培训授课30余场次,受到广大民警好评。2020年至2022年,按照厅党委统一部署,下沉到派出所挂职副所长,期间担任辖区内多所学校法治副校长,能紧密结合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点,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做好法治宣传主力军。

潘魏魏    现任陕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二级主任科员

依法高效履行职责,近年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3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国务院裁决案件3件;作出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决定9件,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化解行政争议11起,撤回行政复议9件,撤回行政诉讼2件,将业务工作聚焦服务全省“三个年”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为民、高效、专业的特点,为高质量项目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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