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 2025年第3期
《法治时代》2025年第3期“法治聚焦”刊发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文章《聚焦“关键少数” 多措并举抓实法治建设责任》,全文如下。
聚焦“关键少数”多措并举抓实法治建设责任
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陕西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开展、持续推进述法点评、行政机关应诉、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工作,扎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为谱写陕西新篇章、争做西部示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先期试点积经验,述法点评实现全覆盖
述法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结合实际增加点评环节,创新推行述法点评工作机制。省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听取部分地市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并逐一点评,相关做法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充分肯定。
(一)积极试点探索
2020年9月,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试点方案》,率先在咸阳、商洛两市开展工作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对点评主体、对象、内容、流程、频次、问题整改、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为全面开展述法点评夯实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二)分层分级开展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2021年5月,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各市县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2022年6月,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述法点评工作的通知》,在严格落实省级部门年终述法全覆盖的基础上,安排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个部门进行述法点评工作试点,将述法点评向省级部门拓展。经过近3年的实践、总结和完善,2023年6月,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述法点评工作机制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述法点评工作,各地各部门坚持体例化“述”、制度化“点”、标准化“评”,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点评工作全覆盖。如今,“述法点评”已成了陕西省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必修课”。
(三)推动问题整改
为避免述法工作流于形式,“述法”对象不仅要晒法治“成绩单”,更要列出明确具体的问题清单,建立切合实际的整改台账,拿出长效长治的工作举措。同时,坚持把点评问题整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述法点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要求述法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落实,存在严重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在下一年度述法点评工作中进行专题通报,督促述法对象做好问题整改,坚决避免“一述了之”。述法点评牵住了法治建设“牛鼻子”,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陕西省法治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5.43%,同比提高5%。
二、持之以恒抓督促,行政应诉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陕西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省行政应诉工作呈现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示范作用突出、督导考核机制不断完善等特点,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步攀升,2024年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首次达到100%。
(一)领导重视,高位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坚持把解决行政应诉问题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2023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在强化行政应诉工作方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杜绝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零出庭”现象。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先后召开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推进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等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行政应诉工作作出明确批示,提出具体要求。
(二)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对象、类型、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信息、研究问题,畅通信息共享和问题协商渠道;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通报陕西省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有关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专函提醒,对问题突出的市(区)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限期自查整改。各市(区)不断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体系建设,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水平,采取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汇报、观摩行政诉讼庭审视频、召开行政应诉推进会等多种形式,有力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督导,扩大成效
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督察内容,着力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执法监督、实质化解上下功夫,切实把好行政应诉工作出庭关、能力关和质量关等“三道关口”,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评价标准,建立出庭应诉能力培训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意识明显增强。
2024年4月,渭南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补充答辩意见,发表最后陈述,对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坚持“五个聚焦”,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成效明显
持续优化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实施路径,在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注重实效上下足功夫,重点聚焦责任落实、制度完善、重点对象、重点工作、方法创新等5个方面,推动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2024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467场次,31098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
(一)聚焦责任落实,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开展
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结合实际印发《陕西关于规范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作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力抓手,全面推进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落地落实。
同时,制定《陕西省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实施办法》,对旁听庭审案件范围、参加人员、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及旁听纪律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旨在达到“旁听一案、普法一次、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二)聚焦制度完善,加强旁听庭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陕西省各级各部门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制度。比如,汉中市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市县各级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和同级人民法院分别确定旁听庭审工作联络员,共同协调安排旁听庭审活动。商洛市建立旁听庭审定期通报制度,对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落实见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旁听庭审反映的执法问题,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案件分析研判,进一步巩固旁听庭审效果。
(三)聚焦重点对象,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比如,榆林市定边县组织50余名“法律明白人”旁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依托“法律明白人”说法讲法带动基层群众学法用法,进一步扩大旁听效果。安康市紫阳县毛坝镇严格落实《毛坝镇旁听法庭庭审制度》,定期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支部书记、站所办负责人等旁听“量身定制”的民事、行政案件。
(四)聚焦重点工作,全流程做好旁听庭审工作
坚持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与学法用法、法治创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庭前学法、庭中释法、庭后教育,实现以案促学、以案普法、以案促改。比如,铜川市针对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类案件高发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改,并把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大额行政处罚、行政争议长期未得到实质化解等案件作为旁听庭审重点案件,推动行政执法规范有效。陕西省水利厅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涉水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复议案件,经过现场观摩,近距离接受法律法规学习,为促进水利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
(五)聚焦方法创新,促进旁听庭审工作提质增效
积极探索创新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的形式内容和实践载体,不断增强工作质效。比如,咸阳市把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通过庭审现场征询群众的意见建议,以此推动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的提升。渭南市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观看网络直播庭审,积极打造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执法人员旁听、法官庭审后讲评的“三合一”交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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