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正司法 工作动态 正文

陕西省司法厅举办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辅导报告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5-11-07 19:11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教育培训处 浏览数:

11月4日上午,陕西省司法厅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许安标作专题辅导。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许安标委员以“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为题,围绕颁布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要意义、筑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辅导解读。

杨政国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法首次以专门立法构建起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框架,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安排。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出台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紧抓“关键少数”,把法治宣传教育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普法,建设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推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报告会以视频形式举办,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管属各单位、各市(区)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各监狱戒毒所干警共4000余人在155个会场参加报告会。

【打印】 【关闭】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版权所有: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邮       编:710043

电       话:029-87293279

备  案  号:陕ICP备070003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