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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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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6 19:05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浏览数:

5月14日,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年《求是》杂志第7期发表的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通报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厅党组成员以及部分处室负责同志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省委第八巡视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重大问题,为党员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把正确政绩观树起来、践行好。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科学编制“九五”普法规划和“十五五”时期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均衡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要站位全局谋发展,加快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加强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真抓实干强担当,深入践行“十带头”“十表率”要求,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计划,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加力解决监狱戒毒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实干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会议要求,要持续在深学、真查、实改上下功夫,严格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和《正反面典型案例》,结合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查摆,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整改,坚决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和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厅管属各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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