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组建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的深远意义,把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作为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加快建立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委员会,助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要厘清职责定位,构建协同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新格局。常任委员要深度参与复议委员会工作,抓好本领域复议应诉等工作。专家委员要发挥专业智库作用,为疑难案件办理提供咨询意见,积极参与类案治理和制度完善。要健全质效晾晒与常态研判机制,完善多元共治与争议化解联动机制,强化刚性约束与考核督导机制,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化运行。
今年1月7日,省政府批准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任委员由省政府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专家委员由高校法学教授、律师及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实务工作者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