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生态环境法典,厅党组成员和部分处室负责同志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领学并讲话。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法典对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通篇贯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筑牢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增强以高质量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助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
会议强调,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刻认识陕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使命,把学习贯彻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相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体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强化法治赋能,加快生态环境领域“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推动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工作,持续参与野生鸟类保护、违规穿越探险整治,把最严密法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各环节。要深化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畅通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救济渠道,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强化法治宣传,将生态环境法典纳入“九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用好“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推动生态环境部门精准普法,依托“天天学法”等融媒体栏目,讲好陕西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故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法治陕西、美丽陕西现代化建设实践。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一级、二级巡视员,厅管属各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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