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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召开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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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31 15:10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 浏览数:

10月29日,省司法厅召开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审议《建设中国特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实施方案》,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示范区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重要论述、推动我省涉外法治实践的重要举措,要深刻把握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陕西对外开放的展示“窗口”和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要积极整合法律服务优质资源,优化示范区空间布局,推动“层次化、模块化、体系化”发展,着力打造高能级涉外法律服务集聚高地。要深入挖掘涉外法治鲜活素材和文化底蕴,大力宣传我省涉外法治建设成效、制度创新成果,切实讲好陕西涉外法治故事,聚力打造“长安·罗马”涉外法治工作品牌。要巩固拓展西安仲裁委体制机制改革成果,着力打造“面向中西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引领向西开放”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要完善多元化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涉外商事纠纷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大“法企对接”力度,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要深化“订单式”人才培养使用新模式,推动“四方联动”培养试点,健全涉外法治人才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培养更多复合型、实战型涉外法治人才。要持续拓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法治合作,推动交流成果转化为机构入驻、业务协作、规则对接和人才交流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示范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省司法厅副厅长郝茂成、何礼红,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省律师协会、西安市有关单位、省司法厅相关处(室、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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