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抱着试试的心情,没想到很快就收到救助款,我们全家对你单位的工作作风非常敬佩。”近日,安康市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兴隆村村民马某兴的感谢信,对该院千里救助,扶贫帮困的行为表示感谢。
2020年2月的一天,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兴隆村的村民马某秀,驾驶一辆半挂货车行驶至西汉高速(宁陕境内)某地段,由于操作不当,车辆侧翻,导致坐在副驾驶马某秀的亲哥哥马某仁死亡,马某秀受伤,马某秀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
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办案中发现,马家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兴隆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家庭贫困,哥俩一起跑长途货运补贴家用。这起交通事故使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马某仁的妻子不堪家庭重负,留下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1岁)再嫁,家庭的重担全部都落在了马某秀父母身上。
办案干警在发现马家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主动和当事人的父亲取得联系,引导他填写和办理相关申请、证明资料,及时将司法救助金1万元通过汇款的方式发放给了马某仁的父亲马某兴,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带去了走出困境的希望。
这起司法救助是宁陕县人民检察院首例跨省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一心为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公信力,彰显了检察温情。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