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引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20余户的农村承包地纠纷,这是发挥司法调解职能,实行公平正义原则,引导村民合法反映诉求的一个典型案例。
2020年5月,龙渠村对农村的承包地重新进行了调整,对没有承包地的重新划分,对因政策问题需要收回承包地的进行了收回,全村也进了村民投票、小组会议、村委会确认。但是有部分村民对承包地划分异议很大,认为国家政策“农村承包地三十年不变”,十几人拿着文件到村里说理,经过村干部多次讲解,村民不但没有收手还继续来到街道办事处闹事,声称村干部私自划分承包地,程序不合法没有人管,要上访、要起诉政府,严重影响了街道办正常工作的开展,还煽动了更多的村民的关注,村委会和街办信访办多次调解均无效。
长安区司法局引镇司法所陈所长得知情况后,立即带领村第一书记主动奔赴龙渠村,先和村书记、村主任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多次和部分村民进行了沟通,在村委会经过反复的解说,涉事村民愿意接受司法所调解。第二天,在司法所调解室,陈所长查阅资料和咨询相关律师后,解释到国家的政策三十年不变的原则,指的是已有耕地,人员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确实三十年不变,但是由于人过世或者外嫁女已经将户口迁如城镇,村里必须收回承包地重新进行划分,但是必须开村民会议和村委会议,并报街办和农业部门审批,村委会的做法都合法合理,不涉及违法违规问题。最终,经过了3小时的调解。村民终于理解了相关法律政策,并称不再给村干部找麻烦。
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村承包地纠纷,本案中,人民调解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调解员在尊重村民利益的情况下,对法律条文进行了更详细的解读,引导村民合理合法的反映问题,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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