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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你“望子成龙”,我“有求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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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8 16:07 来源:高陵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每年幼升小、小升初升学季,家长们都会为孩子的“前途”煞费苦心,能让孩子上“好学校”赢在“起跑线”跑前跑后找门路、托关系,这种“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同时也给了很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最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以代办升学、转学为名,骗取他人钱款25.5万元”诈骗案件提起公诉。

2020年,被告人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个人能力及人脉资源,以代办升学、转学为名,先后骗取被害人纪某、海某、耿某、李某、姜某共计25. 5万元人民币。升学、转学事宜均未办理,被告人田某某将所得款项用于网络直播,归还欠款。

被告人田某某看到家长为孩子能上个“好学校”不惜花重金,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机会,便谎称自己有能力和人脉关系办“好学校”的上学来实施诈骗,共骗取人民币25.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经高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被告人田某某将违法所得人民币25. 5万元退还各被害人。

温馨提示:

孩子上学是大事,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盲目听信某些所谓的“特殊关系”“特殊渠道”, 诈骗形式形形色色,请家长为孩子办理正规入学、转学手续,以免耽误孩子正常入学,造成学生家长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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