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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元旦前夕为劳动者追回12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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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04 16:01 来源:紫阳县人民法院 浏览数:

2020年12月31日,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六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系列案,为6名劳动者追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12万元。

据悉,王某等6名劳动者遭某水电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紫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某水电有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审理后其诉求得到了该仲裁委的支持。后该公司既未提起诉讼也未履行生效裁决,王某等6人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417946元,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公司分期付清王某等6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第一期已经向王某等6人支付了12万元。本次执行款到账后,经过法院逐一通知,已为6名劳动者集中发放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万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争取早日让劳动者拿到剩余赔偿款。

近年来,紫阳县法人民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扎实抓好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将“六稳”“六保”融入司法办案,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涉民生案件权利人尽快实现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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