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清晨,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时,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便启程出发赶往榆林,这次外出执行的目的是带回一名被榆林警方控制的被执行人吴某。
被执行人吴某系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该起交通事故使受害人变成了植物人,给受害人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创伤。法院判决吴某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受害人家属于2017年申请强制执行,吴某心存侥幸、毫不在意,逃避执行、漠然置之。因被执行人吴某常年在外、下落不明,并且经法院调查后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在对吴某进行信用惩戒后只得暂时终结执行。
善恶到头终有报,高飞远走也难逃。2021年5月16日,榆林警方发现并控制了被执行人吴某,平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消息后火速奔赴榆林,与榆林警方顺利交接后带回了被执行人。从陕南到陕北,法院干警们日夜兼程,使命必达,亮法治利剑,护人民权益。被执行人吴某表示十分悔恨,但种其因者,须食其果,法律的威严不容亵渎,等待吴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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