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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调解进家门 多方协同解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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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1 16:06 来源: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浏览数:

男子不幸矿难离世,留下70万余元的赔偿款,父母、妻子、孩子之间因为赔偿款的分割问题发生纠纷。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巡回调解至当事人家中,成功化解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

罗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生育一儿一女。20135月,罗某因矿难离世,用人单位就死者父母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家属困难帮助金等共计赔偿70万余元。事后安葬完罗某后,罗某的父母将70万元一次性存入银行。多年来赵某多次与罗某父母协商赔偿款的分配问题,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今年5月,赵某及其子女一纸诉状将罗某父母诉至法院。

瀛湖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联系司法所,了解案件先前处理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生活现状,寻找案件症结点,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对立情绪较大,决定以上门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随即邀请司法所干部、律师、亲属共同前往当事人家中开展巡回调解。调解中,法官立足审判职能,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条款,司法所干部利用地缘关系向当事人讲述家庭伦理,亲属利用血缘关系进行情感教育,各部门有机配合、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法、理、情三者有机统一。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长达数十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三日后,争议的赔偿款按调解意见实际分配到位,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期,汉滨区人民法院正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了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问清疑难症结,及时开展上门调解工作。同时,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主动联合公安、司法、社区等力量,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将社会治理的触角延伸至辖区各个方面,有效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距离,同时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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