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一当事人李某走进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司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李轩法官手中,表达了对李轩法官公正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当事人李某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原告。2017年,陈某与某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 承包该公司一起项目。因施工队伍有限,陈某便与李某协商,由李某对《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宿舍楼进行施工,施工价款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价格给李某结算。完工后双方进行了结算,陈某还下欠李某工程款172172元,经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李某将陈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李轩法官充分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多次沟通,了解到当事人的调解意愿,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40000元工程款,并约定下余工程款的还款时间。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助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更解决了农民工的燃眉之急,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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