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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秦岭两起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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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0 15:03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浏览数:


“让我们携起手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以法治之力共同守护秦岭的生态环境。现在闭庭!”随着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郑鸿落下法槌,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两起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顺利审结。

2023年4月,检察机关发现某公司将西气东输管道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大量洞渣堆放于蓝田县某村老学校段河道周围的土地上,侵占农用地并堵塞秦岭峪口流水,危及河道行洪安全,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蓝田县两个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检察机关遂以蓝田县两行政机关为被告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治理前的现场照片

案件受理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关注到两案案发现场位于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事关秦岭生态环境,院长郑鸿决定担任审判长,与环资庭资深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合并审理两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法官多次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勘察现场,指导二被告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协调发改委、秦保局等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清运方案并严格实施。

2024年3月14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鸿与秦岭北麓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艳华以及人大代表、行政机关代表、群众代表赴蓝田县九间房镇案发现场再次勘察,详细查看修复治理效果,并听取了二被告对修复治理过程的介绍。


治理后的现场照片

治理后的现场土地平整、河道通畅,再也不是治理前洞渣乱堆、河道堵塞的景象。旁边的流峪河也正在进行河堤修筑,当地的生态环境“旧貌换新颜”。

随后,西铁法院在蓝田县九间房镇政府现场开庭,秦岭北麓检察院检察长高艳华出庭依法履行职责,二被告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前,公益诉讼起诉人组织相关专家及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对修复效果进行了听证,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已履职到位,公益诉讼的目的已经实现,决定撤回对二被告的起诉。二被告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均当庭表态,通过本次庭审,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将认真汲取教训,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经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经过法检两院共同努力,督促二被告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已依法履行了各自的监管职责,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目的已全部得到实现,当庭裁定依法准许公益诉讼起诉人撤回起诉,两案得以妥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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