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第一批),陕西法院1案例入选。
2025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各级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涉企行政案件,积极推动涉企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选取了10个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分两批予以发布。
此次陕西法院入选的案例为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诉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设施案。2014年,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西安市长安区投资建设相关管线路由、设备及光缆等,并享有上述设备的所有权。2017年11月,长安区王曲街道办在拆迁过程中,未经补偿程序迳行拆除了该公司的上述设备。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均应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由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王曲街道强制拆除行为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其强制拆除涉案通信设施的行为违法。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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