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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佑绿水青山

——陕西法院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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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8 16:06 来源:西部法治报 记 者 / 惠亚洲 浏览数:



《西部法治报》2026年6月18日头版头条

6月12日,咸阳市秦都区咸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一块刻着“司法生态林”的石碑旁,两年前栽的柳树已有一人多高。基地的认养牌上,写着每棵树对应的案件编号和当事人姓名。这些柳树见证着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工作实践。

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环资案件5626件;近3年判决551名生态环境损害者支付生态修复费用1.86亿元、补植复绿1.2万亩。

近年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以“1281”工作计划为牵引,立足秦岭、黄河、汉江三大生态屏障,建设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

呵护秦岭生态

惩罚不是目的,修复才是归宿。陕西法院在“恢复性司法”道路上迈出新步伐。

“以前只晓得树倒了要赔钱,没想到树‘呼吸’也值钱哩。”5月28日,当事人陈某某懊悔地对前来回访的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法院法官张涛说。

2025年4月,柞水县红岩寺镇大沙河村村民陈某某在山上祭奠父亲时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发森林火灾,133.08亩水源涵养林被山火烧毁。5个月后,柞水县法院的判决让他意识到,他烧毁的不只是看得见的林木,还有这些树木为人类“储存”二氧化碳的无形能力。柞水县法院首次将“碳汇损失”纳入审理范畴,判决他赔偿1726.97元。森林固碳功能这种无形生态价值,首次有了具体的“价格标签”。

“过去我们审理涉林案件,主要关注林木的直接经济损失,其实,森林的生态功能价值同样重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斌坦言,如何量化评估森林在固碳释氧、涵养水源等方面的生态价值损失,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柞水这起案件成了破解契机。该院主动对接林业部门,启动生态碳汇损失专项评估,科学算出火灾造成的碳汇损失量。

“判决那天,当事人听得特别认真。”办案法官张涛回忆,“当听到‘碳汇损失’四个字时,他愣了一下,后来他告诉我,这才明白森林不只是木头,还是‘活着的生态’。”

2025年9月,山阳县人民法院完成了一笔特别的交易——使用生态案件赔偿金,成功竞拍了一张林业碳票。这张编号为“0000004”的碳票,对应着县城周边666.7亩荒山造林项目产生的碳汇量。

“这就好比我们把零钱凑成整钱,交给专业的‘生态管家’替我们完成修复任务。”山阳县法院承办法官打了个比方。以往当事人可能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进行生态修复,或者修复质量难以保证。而通过购买碳票,法院可以将分散的赔偿资金集中起来,“投资”给专业造林项目。据测算,该碳票对应的造林项目成林后,每年可固碳约200吨,形成“破坏—赔偿—修复—增值”的良性循环。

2019年,洛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周梦琳审结一起非法采挖野生红豆杉案件后,陷入深思:“这些被誉为‘植物大熊猫’的秦岭红豆杉,该交到哪里去?”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和积极协调,她最终促成了洛南县法院、县林业局与当地景区共建全国首个“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如今,曾被非法采挖的野生红豆杉在司法保护下枝繁叶茂。

秦岭深处的司法创新,正在向全省辐射。

守护历史文脉

历史文脉,同样需要法治守护。

2025年,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共同努力下,建于1934年的临潼老火车站在保护中活化、在传承中焕新。

这座火车站的牌匾出自书法大家于右任先生之手,作为“西安事变”的见证、陇海铁路文化的重要载体,它于2012年被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然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座车站一度无人问津:站内堆放杂物,地基下沉,墙皮脱落,天花板漏水……2025年7月,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将某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诉至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要求被告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易京京多次赴现场实地勘验,查看修缮进程。修缮工程随之有序开展,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原则。

2026年1月,检察机关起诉人组织听证后,认为被告已履行监督保护职责,申请终结诉讼。

“我们会定期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修复效果开展‘回头看’,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长乐塬抗战工业遗址司法保护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依法推进文物保护典型案例;城固县文化和旅游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为更好守护历史文脉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协同共治聚合力

环境资源保护,需要多方形成合力。

2025年3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水利厅共同签署《河湖长+法院院长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标志着水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在水资源保护领域的协作进入新阶段。同日,陕西首个“水工程司法保护工作站”在泾惠渠灌区揭牌成立。

2025年6月,黄河大荔段。大荔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沙楠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黄河河务局的同志们一起,顶着烈日行走在黄河岸边。这是他们的一次联合巡查——检查冬枣小镇建设项目是否影响河道,排查牛毛湾控导工程周边有无非法采砂,查看堤防设施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好。

“以前是坐堂办案,判决书上写修复,但修复得怎么样,我们心里没底。”李沙楠说,“现在我们走出去,在河道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跨省协作同样有声有色。2025年9月,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与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金钱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两地法院沿金钱河共同进行司法巡河,在环资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生态修复协同执行等方面加强协作。

2025年11月,第五届三省六县市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在洛南召开。湖北、河南、陕西六家法院代表齐聚一堂,共同签署了《关于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积极推进落实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生态的工作指引(试行)》,标志着三省六地在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方面迈出了更加规范和坚实的步伐。

从秦岭深处到黄河岸边,从首张司法碳票的落地到老火车站的重生,从联合巡查的常态化到跨省协作的深化,陕西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陕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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