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是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新增审议项目。按照立法程序,10月22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由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主持,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等13家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会并发表意见,省林业局总工楚龙飞、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夯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明确野外保护、拯救繁育、执法监管等工作举措,展现陕西特色等方面,对《办法》条款内容展开热烈讨论,发表了观点和看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姚会芳副厅长从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解决突出问题出发,结合与会单位所提意见建议,对后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座谈会后,省司法厅将对各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客观分析,认真研究,充实完善相关条款,抓紧集中修改,确保高质量按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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