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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 | 北京市全面推广行政执法免罚慎罚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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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5 18:04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浏览数:

2020年以来,北京市司法局在市人力社保、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等7个系统试点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和不予处罚清单制度形成可行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持续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已基本完成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免罚慎罚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彰显执法有力度有温度。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理念,严格执行免罚慎罚制度的认定标准、处置规定,以清单形式固化容错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切实将编制和实施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措施,培育和激发了相关市场主体活力,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据初步统计,2022年在城建环保、经济调控、民生社会、专项管理和综合执法等多个领域,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5819件,免除罚款约计1.25亿元。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把握初次违法”“轻微违法等认定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对于符合免罚慎罚条件和按期整改且经复查达标的,及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纠正轻微违法。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违法情节严重、再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处罚。制定了一批专门适用于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配套文书,如守法诚信承诺书、合法经营承诺书、执法监察建议书等。

三是统筹编制体例,系统强化制度支撑保障。为了提高工作的系统性和统一性,将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编制权限集中到各市级机关。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广泛征求专家、企业、公众等各方意见,依法明确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并根据评估情况动态调整清单事项。着力统筹城市发展与安全,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领域的违法事项,以及情节严重的违法事项等,不列入清单范畴,依法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力度、坚守安全底线,让处罚与教育相得益彰。

四是聚焦实施效果,扎实推进制度贯彻落实。将免罚慎罚制度做深做实,防止一罚了之,执法走过场。积极探索完善免予处罚的后续管理措施,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纠正轻微违法,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巩固执法效果。定期评估清单效果,调整不符合行政管理需求、不便于操作执行或引发争议的事项。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深入推进“6+4”一体化监管改革,完善监管执法模式,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干扰市场主体最小化。

五是广泛宣贯制度,努力营造良好执法氛围。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赢得社会广泛好评。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对内交流借鉴对外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栏目编播案例,提高社会知晓度。释放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实现查处一案、宣传一片的效果。关注宣贯效果,在百姓关心的经济调控、城建环保、民生社会等执法领域,总结落实免罚慎罚制度的好经验和亮点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美好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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