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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彰显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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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1 15:11 来源:高陵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安排部署,始终将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早部署,用实招,敢于向各类黑恶势力亮剑。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58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226人。

聚焦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议32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24次,检察长作出批示46次,传达部署专项斗争工作,检察长与主管副检察长、各部门负责人逐一签订了承诺书。制定下发了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等23个基础性文件、制度,确保专项斗争高标准起步、规范化推进。张柱军检察长亲自承办任某某、杜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的快速准确有效办理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市扫黑办对该案专案组予以通报表彰奖励,该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9年度十大优秀案件,区委区政府发文对高陵区人民检察院进行通报表扬。

聚焦组织领导,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和优化扫黑除恶组织机构,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检察长兼任扫黑办主任。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办六组”机构,明确职责到组,落实责任到人。选派经验丰富、政治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专职从事专项斗争日常工作。二是加大专项斗争物质保障力度,2018年度,高陵区人民检察院专项斗争资金投入13万元,2019年投入20.5万元,扫黑办办公设备、专用车辆、宣传经费等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聚焦依法严惩,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一是制定线索摸排、分流、研判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入户大走访、线索大排查”活动,对148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及服刑犯、143名社区矫正人员和来信来访群众进行了走访、排查,对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进行翻查,共摸排出7条涉黑涉恶线索二是持续推进“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进行起底,逐案翻查,未发现涉黑涉恶涉“保护伞”线索。刑事执行部门对辖区内7个司法所的2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线索二次摸排。三是加快推进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案件的办理。共收到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2件,区扫黑办转交线索1件,均在第一时间指定专人成立线索核查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及时上报,且按照规定向举报人进行了答复。另外,配合公安高陵分局扫黑办部门核实线索1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及时反馈。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和“七快”联动工作制度,引导侦查取证并开通涉黑涉恶案件受理绿色通道,确保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8次,批准逮捕458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1宗。在办案过程中,强化“打财断血”,对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向法院建议判处财产刑,法院一审判决予以认定。一系列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聚焦深挖彻查,严惩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深挖彻查工作,制定线索摸排及深挖彻查工作机制。由院案管部门牵头,对2018年以来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与涉黑涉恶相关的“7+12”类案件和2016年以来不批准逮捕案件进行评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摸排,控告申诉部门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从群众举报中收集线索,共排查出3条涉“保护伞”线索,经研判后及时向区扫黑办进行移交。


聚焦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动态管控,做好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联合司法局组成宣讲团,对全区7个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讲,做到社区服刑人员宣传全覆盖。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及时制发检察建议4份,解决案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聚焦组织建设,助力村“两委”换届。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利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多途径、多形式向广大党员传达党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安排。助力整改软弱涣散党组织,选派一名干警担任高陵区耿镇虎家村第一书记,并深入该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活动。配合组织部门对基层组织和两委班子组成人员是否合格进行大起底,认真开展核查。二是配合组织部门,对高陵区基层组织和两委班子组成人员是否合格进行大起底,通过检察统一业务系统排查,对高陵区基层组织和两委班子组成人员共计445人进行核查。

聚焦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报刊、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通过开设形式多样的信息专栏等,扩大扫黑除恶宣传声势。共张贴通告10份,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10条,利用LED2块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内容;在报刊杂志、网络媒体上发表扫黑除恶内容稿件43份,编发扫黑除恶内容的美篇、微博、微信135篇;制作扫黑除恶宣传展板12块、海报50张,应知应会手册500册、传单5000份;检察长进社区、进校园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次,走访群众、入户宣传170人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9次,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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