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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民事检察工作迈向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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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5 15:01 来源: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随着2021年新年钟声的敲响,迎来了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被称为“万法之基”“万法之母”。

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严格执行民法典,将民法典贯穿于法律监督的始终,这既是政治责任、又是法律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时专门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推进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民事检察工作与刑事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工作总体薄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民事检察工作也迎来了新机遇和新使命。

民法典为民事检察监督提供完备的法律支撑。民法典编纂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系统化、体系化,是对我国目前民事法律制度进行科学、规范的整合,是一部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法典,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典。从检察业务层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是对法院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所要针对的问题是在民事法律规定适用过程中的判断问题,对此可以提出检察建议以及不支持监督申请,这些问题要依据的根本遵循必须源于民事实体法。民法典颁布后,各编关于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以及侵权责任作出具体规定,也成为民事检察监督办案最重要的实体法依据。

民法典为民事检察开展精准监督指引了重要方向。精准监督是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根本遵循。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民事检察要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即优先选择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争取抗诉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民法典作为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即调整和规范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涵盖了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涵盖了广大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涉及到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生产发展息息相关,并对社会生活各领域事务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这引导民事检察工作应聚焦重点领域、把握监督方向,实现精准监督。对与民法典不相符的司法裁判,予以纠正。同时将民法典所涵盖的重要精神内涵和基本理念也要引入到民事检察工作中,贯穿民事检察监督全过程,实现民事检察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法典为实现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民事检察是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民事检察工作经历了许多发展阶段,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民事检察工作与新时代人民群众期待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的实施,引领了民事检察工作新的发展方向,为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当前针对民事检察工作薄弱点,要予以弥补。通过努力钻研民法典,加强民事检察业务系统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着力提升民事检察专业水平,同时要认真关切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民事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工作力度;针对司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问题,要及时依法纠正违法、不当民事执行行为;针对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现象,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及时准确纠正深层次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民法典是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一部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法典。新时代的检察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民法典时代”对民事检察工作的新机遇和新使命、以民法典出台为契机,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实现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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