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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第2次扫黑办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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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0 16:11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分析解决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日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第2次扫黑办主任会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李志虎出席并讲话,省院扫黑办专职副主任曹剑波主持会议并通报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省院第一至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扫黑办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各市、分院分管领导、扫黑办主任,承担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扫黑办全体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在办案攻坚、“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源头治理等各个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进展,尤其是“案件清结”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劲头、办案质效、请示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经验总结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从四个重点方面再加力、再鼓劲。一是深化思想,在强化政治责任上再加力。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国检察机关推进会精神,坚定信心、持续用力,要在斗争意志上防“松”,在责任担当上防“软”,在督办指导上防“虚”,确保打赢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二是持续攻坚,在提升办案效率上再加力。要始终以“六清”专项行动为牵引,加强督办减存案,强化引导办新案,深入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提升黑恶案件办理效率。三是坚守底线,在严把案件质量上再加力。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底线、红线,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的统一,省市两级院要按照统一把关制度要求对案件进行实质性把关,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四是规范出庭,在庭审公诉效果上再加力。要把最高检关于出庭公诉的要求落实到每起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公诉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强化出庭公诉指导,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规范文明出庭指控犯罪,真正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要迅速组织谋划,持续深入推进“六建”工作,在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工作做法的基础上,固化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典型案例的编撰报送,全面展现陕西检察扫黑除恶工作成效。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专职副主任曹剑波主持会议并通报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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