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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调解出成效 便下 民减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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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8 16:09 来源: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 浏览数:

日前,在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诉前调解下,一起已被诉至法院的合同纠纷案得以妥善解决。“非常感谢碑林区公证调解中心帮我解决了这件烦心事儿,维护了我的正当权益,调解成功并及时出具公证书,我觉得很开心,这才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儿!”当事人感激地说到。


20219月上旬,周末的一个电话,让公证员紧急赶到单位。当事人一方告知公证员自己是西安市一家国企工作人员,现自己公司要与外地一家国企签订一份协议,需要做合同公证,并表示事项紧迫,希望加急办理。公证员即刻通过微信与该工作人员建立了联系,详细询问具体公证事宜,审核相关材料,并与双方法律顾问进行沟通,提出了专业建议。据了解,当事人董某与张某共同签署了一份《施工合同》,两家企业因先前签订的合同在履行阶段产生了纠纷,外地企业已将西安企业诉至西安一法院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西安企业名下银行存款现已冻结。双方经协商重新达成了还款协议,向我处咨询对该份协议进行公证。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周末休息时间,公证员联系双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来到我处,加班加点为双方办理公证,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98日下午,王某等一行三人急匆匆地来到碑林区公证处咨询接待室,表示自己面临股权转让纠纷,事情比较紧急,希望公证员能帮助解决问题。

据王某陈述,其去年通过收购股权成为某有限公司股东,但因收购前该公司已存在巨额债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担心后续产生其他纠纷,现欲撤销对张某股权的购买,但因大家认识多年,关系处得也不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事费时费力,不想诉至法院撕破脸皮,希望能够和平解决此事,通过公证处主持公道,化解我们之间的矛盾。


公证人员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后,向双方分析了目前现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提出了可以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解决此事。张某则表示,自己愿配合王某一并签订此协议,协助王某退出股东名册,并注销法人登记。为能按期履行协议,王某、张某当场一致同意,自愿对《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公证,自此公证处公证人员成功化解了王某与张某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积攒的心结得到妥善处理。

碑林区司法局在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司法为民、调解利民”的理念,总结工作经验,打造碑林品牌,形成了具有碑林特色的人民调解“365”模式。今年4月份,在碑林区司法局的指导下,陕西省首家公证调解中心在碑林区公证处正式挂牌成立。公证调解是多元解纷的非诉方式,是诉源治理的有效途径,通过公证调解的非诉解决方式既节约了司法诉讼资源,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对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截至目前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已有十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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