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实施《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促进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建立了《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统一了评查标准,在全系统开展了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制定了《重大案件报告及督查督办制度》,明确了督查督办范围、报告方式、工作形式和要求,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对全系统重大案件的调查进展、违法认定等多个环节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推行信用监管措施。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建立“药品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使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督促企业强化质量管理,落实诚信责任。
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制定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启动了全省食品药品系统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了系统内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和法律人才遴选挂职培训机制,推动公职律师制度落实。
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机制。制定了《陕西省药品监督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听证标准,完善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复议案件办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
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联合省财政厅颁发了《陕西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颁发(试行)》,完善了投诉举报管理与奖励机制,鼓励公众举报,通过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药品违法行为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5年总结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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