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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调研组赴部分地市和省级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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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4 16:11 来源:厅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处 浏览数:

119日至20日,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陕司通﹝2020116号)安排,陕西省司法厅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由副厅长丁小军、二级巡视员邢亢美带队,对延安市、宝鸡市、安康市等3个设区市和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等8个省级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在前期书面调研的基础上,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的方式,详细了解了调研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情况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备案审查、清理、“三统一”等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了调研单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进一步改进、完善全省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研组指出,开展这次调研是推动落实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目的是通过了解和掌握国家和陕西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对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整体系统研判,及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


调研组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即将开启,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必将承担更大的使命和责任。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要求、新任务,要立足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新目标、谋划新举措、取得新成效。

调研组要求,要围绕大局守牢底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中强调的,对国之大者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只有在政治上做明白人,才能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在此基础上,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牢牢守住法治底线,做到干成事、不出事,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要围绕重点抓好创新。在机构改革已落实到位情况下,要有效盘活存量,把关注点和精力更多投入到挖掘和提升内部潜力上来,紧盯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重点环节,向创新要成效。要进一步推进制度机制创新,积极用新理念、新方法、新举措,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创新学习培训方式,整合好、利用好各方面的法治人才资源,努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队伍。

要围绕细节强化提升。牢固树立法治无小事理念,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系统推进的同时,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既要聚焦调研中排查出的突出短板,进一步做好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梳理甄别,分类施治,实现整体工作效能的提升,也要在日常落细落小落实上狠下功夫,着力填补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蚁穴”,精准发力,切实巩固提升法治成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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