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至11日,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带领调研组深入安康市汉阴县、汉滨区、旬阳市以及市本级相关单位,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与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执法执勤车辆配备等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持续做好述法点评、法治督察等工作。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要求,提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依法稳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赋权衔接、赋权评估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探索建立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资源有效整合;尽快成立市、县调解协会,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扎实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要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广“天天学法”短视频,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精准普法。要持续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以“智慧矫正”建设推动工作质效提升,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持续巩固提升“六好司法所”示范创建成果,加强执法执勤车辆配备等工作保障,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发挥好职能作用。
安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广东,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师建平、袁忠民,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安康市、汉滨区、汉阴县、平利县、旬阳市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调研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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